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日前,北京警方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联合破获涉虚拟货币的连环案件,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共涉及包括北京、上海、浙江等15个省市。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不仅犯罪手段隐蔽多样,还是“连环案”,从暗网交易到非法买卖外汇,错综复杂。据央视4月4日报道,北京警方此前接到线索,称有人利用“暗网”和虚拟货币传递信息并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特别是非法售卖中国公民的各类隐私信息。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案人员梁飞表示,有人在境外利用境外聊天软件组成了多个群组,在群组内公然售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公民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售卖信息的群组成员高达数百人,群组内累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高达上亿条,交易方式严格限定只通过虚拟货币完成。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在售卖公民信息过程中,全部通过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结算。在虚拟货币兑换现金过程中,数额特别巨大,这也引起警方的注意。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办案人员卢楠介绍称,经查兑换者的资金来源非常复杂,并不是单一来源,资金成分比较复杂,他与一般的炒币用户有极大的不同,他使用虚拟币的特点属于快进快出、整进整出,所以我们推断他本身不属于炒币用户,更倾向于地下钱庄的洗钱分子。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办案人员迟杨清表示,我们发现这些涉案银行账户交易十分异常,他们平均每日的交易金额动辄上千万元,交易笔数动辄上百笔,这些大额的交易与他们从事的副业完全不符,由此我们推定,他们是以虚拟货币作为媒介,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洗钱活动。在本案里,资金的“闪转腾挪”是如何实现的?办案民警告诉央视记者,这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使用境内人民币资金,向境内的炒币人员和币商收购虚拟货币,然后再通过境外的不同虚拟货币平台,将虚拟货币出售给境外卖家来获取外汇,这就实现了非法买卖外汇的作案过程,也增加了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外汇检查处工作人员张艺严指出,闫某某的虚拟货币出售给地下钱庄,从而将他的虚拟货币和地下钱庄控制的虚拟货币实现了一种置换,从而实现了他赃款洗白的目的。在中国,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以虚拟货币为跨境交易媒介,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非法兑换行为,均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姚力表示,广大人民群众在办理外汇业务时,一定要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大家要远离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以免遭受资金财产损失,也避免因违反外汇管理相关法规而受到处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日刊登名为“虚拟货币成了洗钱工具”的文章。根据该文,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美云介绍了该院办理的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月21日,在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组织的“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中,杨美云说道:“该案的办理是我们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的一次生动实践。”该案中,虚拟货币交易只是犯罪分子的伪装手段。近日,宜昌市中级法院对李某、王某等10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主犯李某被改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2024年4月23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当前网络犯罪与新技术新业态相伴生,黑灰产业加速迭代升级。利用元宇宙、区块链、二元期货平台等为噱头的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虚拟货币成为滋生和助长网络犯罪的重要土壤。2023年12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强化行刑衔接,严惩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中国最高检指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中国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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